日前,教育科学与技术系实施8项制度切实加强201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质量。
实行指导教师全面负责制。指导教师必须全面负责自己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工作,包括学生开题、撰写过程、学生结题、毕业论文规范及收缴毕业论文等。指导教师对本系负责,提高指导教师责任意识。
实行毕业论文题目审查制。实行指导教师命题审查制,毕业论文题目审查委员会对指导教师所命题目进行修改、合并、裁撤等,提高论文题目质量。
实行分专业负责指导制。本专业具有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原则上以指导本专业学生毕业论文为主,严格限定跨专业指导,对个别专业因指导教师不足的实际情况,采取外聘、限定命题数量和命题方向等措施,基本保证专业对口指导。
实行指导教师外聘制。针对艺术教育专业指导教师不足的实际,一是聘请红足1世手机足球网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较强的音乐学、美术学专业教师作为指导教师。二是聘请兼职高职称教师作为相关专业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优化了指导教师队伍结构。
实行学生选择匿名指导教师制。只公布审定后的论文题目,不公布题目的命题教师姓名,学生选中论文题目后,再公开指导教师姓名。学生选中的命题,由命题教师指导,学生少选教师少指导,学生多选教师多指导,学生不选教师不指导。
实行毕业论文质量督查制。教师为学生毕业论文质量第一责任人,教师要加强毕业论文质量监控。毕业论文教学检查委员会开展定期、随机检查,并严把结题审核关。采用反抄袭软件,对定稿后的毕业论文进行随机抽查。
实行毕业论文评议制。以专业教研室为单位,对同意结题后的毕业论文,实行3名指导教师为一组的集体评议制,杜绝粗制滥造,拒绝打“人情分”。
实行推荐和抽签答辩制。为了体现论文答辩的严肃性,督促每一个毕业生态度认真的作毕业论文,真正实现答辩的目的。每专业推荐若干优秀毕业论文和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毕业论文参加系上举行的公开答辩。(教育科学与技术系供稿)